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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太空經濟:從新興衛星解決方案到全球太空產業生態。

以「新太空經濟」為核心,帶領學員掌握從新興衛星解決方案到全球太空產業生態的發展脈動。結合理論與實務案例,協助學員建立前瞻視野與策略思維,提升投入太空產業之競爭力。

賽前培訓課程

辦理時間:5/11

課程對象:對太空領域有興趣之團隊

  • 課程全程免費,惟名額有限,主辦單位保留審核參與名單之權利。
  • 入圍之團隊請務必參與交流活動達 8 小時 (含線上與線下),並出席競賽決審及頒獎典禮展示活動。
  • 主辦單位保有修改及終止上述培訓活動各項形式之權利。

注意事項

主辦單位權益事宜

  1. 參賽若參賽團隊逾期交付、遺失或提供不合格、不完整或無法閱讀之參賽作品,主辦單位與執行單位將視為無效,將不另行通知參賽團隊且不負任何責任。
  2. 除參賽者能證明自己已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參賽者應妥善保管其因本競賽而知悉或持有主辦單位、執行單位及其他協力廠商之相關資訊,非經主辦單位書面同意,不得洩漏或交付予任何第三人。
  3. 所有入圍及獲獎獎項皆由評審委員視參賽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調整名額,亦可由評審團決議更動獎項名稱。為維持競賽公正性和評分需求,主辦單位有權要求複賽入圍隊伍和得獎隊伍提供其詳細原始設計資料文件。
  4. 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與執行單位得將其個人資料及其相關參賽作品納為「RunSpace太空創新無限挑戰」人才媒合庫之用。
  5. 凡入圍與獲獎之團隊必須配合主辦單位,進行相關評選、表揚、補助及媒體採訪報導等工作,並須配合主辦單位進行後續效益追蹤5年。
  6. 執行單位將於獲獎名單公布後製作當屆獲獎作品與入圍作品簡介以及相關成果回顧資料,以利對外展示,參賽團隊需配合資料交付。若參賽團隊於期限內逾期交付相關內容,執行單位有權使用團隊於參賽期間繳交之資料,如報名表、報名文件、上傳之作品簡報或影片等進行內容編撰與彙整使用。
  7. 競賽執行期間將不定期辦理線上與線下活動,如競賽說明會、賽前及入圍培訓、交流小聚、頒獎典禮或成果展等,過程將進行錄影及拍攝,其照片及影像將供主辦單位與執行單位進行後續活動推廣、RunSpace太空創新無限挑戰官方網頁發布或成果紀錄等使用,參加活動者即表示同意被拍攝。
  8. 參賽者需保證所提供與繳交之各項資料以及參賽文件內容,均屬實且無侵害他人權益(含智慧財產權)。如有虛假或侵害他人權益之情況,主辦單位將有權索回或不提供參賽證明、入圍證明及獎項、獎品/獎金與獎狀/獎盃等,且參賽者同意全權負責一切法律責任(如智慧財產糾紛、訴訟等)。
  9. 若參賽作品涉及企業、大專院校實驗室、教授研發資源等智慧財產權,參賽團隊須事先取得相關單位或人士之同意,方可報名參賽。如參賽作品引發智慧財產權相關疑慮或爭議,導致無法公開作品資訊,主辦單位將取消該團隊之入圍及獲獎資格,並由下一順位團隊遞補。
  10. 參賽作品若有侵害他人之智慧財產權或違反其他競賽規則之爭議時,將由評審委員會仲裁,參賽者對於仲裁結果不得異議。
  11. 參賽作品之智慧財產權不歸屬於主辦單位;為推廣本活動,參賽者同意永久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供重製、出版、或於本活動相關之一切活動中發表。主辦單位擁有將該參賽作品編製成任何形式的專輯,以非營利方式推廣之權利,且參賽者承諾不對主辦單位行使智慧財產權等相關權利。
  12. 若參賽作品有意申請專利,參賽者應於參賽前主動向智慧財產權主管機關提出申請,避免因競賽公開展示而影響作品的新穎性,進而影響專利申請結果。鑑於本競賽為國際性賽事,智慧財產權申請單位涵蓋但不限於臺灣智慧財產局。(參與企業開題之團隊,需取得出題企業之書面同意,方得以申請專利、商標或其他智慧財產權註冊,並不得採取任何可能限制出題企業權益之行為。)
  13. 參與本屆競賽與合作企業(如出題企業)所產出之成果授權相關事宜,須由參賽團隊與合作企業(如出題企業)依相關法令規定商議約定之。
  14. 參賽者同意參加本競賽活動即表示其同意遵守本競賽活動辦法,並同意本競賽活動評審團及主辦單位就本競賽活動所為之決定,擁有最終決定權,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辦法之權利。
  15. 參賽者如有違反本競賽規則或其他相關法令規定之情形,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參賽者或其所屬參賽隊伍之參賽資格或得獎資格。
  16. 參賽者同意放棄因本競賽而對主辦單位、執行單位及競賽合作單位之任何法律追訴權。
  17. 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執行單位及企業出題單位保留本參賽規則之修改。